处置暴力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抢劫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
1、如罪犯嫌疑人仍在现场,安保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安保队长汇报同时联系各岗位安保人员配合采取围捕方式包围,先行稳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防止其进一步损害人员和设施设备,防止其暴力伤害局里的相关工作人员,安保队长在接到通知后立刻安排周边巡逻人员前往现场支援并立刻前往现场进行指挥工作,若犯罪嫌疑人持有凶器或其他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意图采取恐怖袭击或暴力犯罪,必须立刻采取相应措施并即刻联系公安部门,讲清事情发生的情况和目前的进展,并指派相关人员前往等待公安人员抵达现场。
2、现场安保人员立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对话,在对话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情绪,时刻保持沉着冷静,并用“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等语句以情感化,使其放下凶器, 在放下凶器后立刻从其盲区前往制服,若犯罪嫌疑人企图用持有的凶器或爆炸物开展暴力犯罪或恐怖袭击活动,在等到公安人员前往现场后立刻配合进行处理,听从公安人员的调度,服从安排。
3、位于现场的安保人员要配合现场处置人员和公安部门的调配保护好现场,服从安保队长的指挥,尽快疏散周边的围观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并立即配合客户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调度,防止犯罪嫌疑人利用现场围观人员或设施设备进行暴力犯罪和恐怖袭击。
4.安保人员在发现抢劫事件、暴力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时应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支援,若已经制服犯罪嫌疑人,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看死守,对犯罪嫌疑人的随身物品和携带的凶器及爆炸物要小心看管,等待公安人员到场后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罪犯的移交工作并向公安机关说明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及人员物资的损失情况,有必要需配合前往派出所、公安局进行询问笔录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