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公安局保安处要求规定,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工作情况;
二、熟悉掌握客户单位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负责客户单位安保方案、人员的配置与实施,协助客户单位防火、防盗、防破坏和保安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公司各项大型活动的警卫布岗和人员配置。
四、负责各安保队日常管理、组织学习培训、考核、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
五、协调好客户关系,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定期回访客户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要求与意见,并向公司反馈信息。
六、记录各驻点管理绩效,收集整理员工奖惩单,制作功过榜。
七、全面主持所辖区域工作,执行客户要求,带领队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定期巡视所辖区域各驻点保安队的日常工作,对执勤、内务管理、队员培训等进行有建设性的指导。
九、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指令负责所辖区域队员的调派与调整。
十、所辖驻点队伍管理问题及日常客户纠纷之第一排查,并及时上报公司。
十一、负责驻点队长、领班人员、队员日常考评、考核评定,上报,营造良好的激励机制。
十二、负责队长、领班人员的工作指导,每月进行队长培训1-2次。
十三、负责储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每月提名3-5名推荐给公司,列入储备干部队伍。
十四、每月总结保安工作状况,于每月5日前递交月工作总结。
十五、负责通勤车辆的调派调度,加强队员安全意识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十六、认真贯彻落实好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职责。要严格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充足的备勤保障力量。
十七、负责日常保安队伍安全生产的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的训练。
十八、做好本部门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熟悉了解队伍内部情况,掌握人员思想动态,确保队伍内部安全。
十九、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
二十、驻点岗位工作流程及岗位职责之制定。
二十一、队员工作之培训与初层考核。
二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